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
(网络视听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 《丹霞奇观 鼓韵虫语——自然与文化的探秘之旅》 | 参评项目 | 网络短视(音)频 | ||||||||
体 裁 | 视频 | ||||||||||
项目代码 | X9 | ||||||||||
刊登网站 | 《QMC钦州好少年》视频号 | 首发日期 | 2024年7月12日 | 语种 | 中文 | ||||||
网页地址 | https://weixin.qq.com/sph/AIsEuulVg |
二维码 | | ||||||||
点击量 |
1.1万 | ||||||||||
作 者 | 李彦蓉 褚迺钦 曾钦亮 覃铭铭 | 编辑 | 蒋萍 冯智力 | ||||||||
作品简介 | 本期钦州好少年来到灵山县烟墩镇开展研学,不仅有着充满自然魅力的烟霞山风景区,还有着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烟墩大鼓。烟墩大鼓作为当地的文化瑰宝,更是不容错过的体验。 | ||||||||||
推荐理由 | 参评作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具有关注度和吸引力,内涵深刻,感染力强,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符合主流思想,传播正能量。 | ||||||||||
推荐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 | 该作品内容真实,播出日期、送评件与播出版原版无异,送评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 ||||||||||
报送单位意见及公示结果 | 该作品内容真实,播出日期、送评件与播出版原版无异,送评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报送。 | ||||||||||
联系人(作者) | 李彦蓉 | 电话 |
| 手机 | 18507771708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535000 | |||||||||
地 址 | 钦州市钦北区丽桥街18号 |
《丹霞奇观 鼓韵虫语——自然与文化的探秘之旅》文稿
烟霞山风景区位于灵山县烟墩镇,地处中国东南丹霞地貌带。丹霞,此乃一种极为神奇的地貌,宛如一颗颗璀璨的红宝石,仿佛是上天的格外垂青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作。好少年研学之旅,这一站,就这里——烟霞山风景区。一起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的魅力。
【同期声】这个叫烟墩大鼓,是广西非遗。战争年代传递信息的(工具)
来到灵山县烟墩镇,这里不仅有着充满自然魅力的烟霞山风景区,还有着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烟墩大鼓。烟墩大鼓作为当地的文化瑰宝,更是不容错过的体验。本期好少年研学之旅,就从体验烟墩大鼓开始。
小研学家们亲手拿起鼓槌,在富有节奏的鼓声中,感受这一独特民间非遗的魅力,更深刻地领略烟墩镇的文化底蕴和民俗风情。
接下来,考验大家体力的时候到了——攀登烟霞山。在攀登的过程中,小研学家们和爸爸妈妈不仅能够亲身感受攀登的艰辛与乐趣,还将有机会深入了解丹霞地貌那独特的魅力。那陡峭的山峰、嶙峋的怪石、多彩的岩层、无不在诉说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和岁月的沧桑变迁。在这趟充满挑战的旅程中,小小研学家们还将一同探寻神秘的“朋友”,或许是隐藏在山林间珍稀的动植物,或许是古老传说中留下的神秘遗迹,又或许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某种未知的惊喜。让我们鼓足勇气,迎接这体力与智慧的双重挑战,向着烟霞山的巅峰奋勇前进,去揭开那神秘的面纱。收获属于我们的独特体验和珍贵记忆。
夜幕降临,一些奇妙的光点开始出现,这是萤火虫在闪烁。夜观昆虫,不仅仅是一种观察行为,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体现,以谦卑的姿态去学习、去感知。
它教会我们尊重每一个生命体的价值,无论其多么渺小。它启示我们,真正的美往往蕴藏在那些不起眼的角落,等待着有心人的发现。
【小科普】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发光的作用是什么?
A:萤火虫和小瓢虫一样,都是鞘翅目昆虫大家族的一员,不过,萤火虫有一个特别的本领就是会发光
B:哦 萤火虫有魔法吗
A:不是的,萤火虫的尾巴里有一种会发光的细胞,就像随身带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
B:会发光的萤火虫真好看!
A:萤火虫发光可不止是为了好看哦,这也是在警告敌人,让敌人知道它们发光的身体一点都不好吃
B:原来,发光还可以吓唬敌人
A:其实,萤火虫也靠它们的光来互相沟通和交流,在黑暗中看到飞舞的光点,萤火虫就知道这里有它的同伴,可以交到新朋友了。
特别提醒
拍摄时候的补光灯不符合观看萤火虫的照明要求,因此节目组选择不打灯光录制,也倡导大家在观看萤火虫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它们,文明赏萤,不打闪光灯,尽可能减少光污染。
诚信参评承诺书
我单位就参评本年度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作如下承诺:
一、根据《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办法》和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作品评选。对申报的作品以及推荐表等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相关作品内容和材料均已经过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的确认,均符合参评要求。
二、申报的作品不存在导向问题、抄袭、造假或内容失实;不存在重新制作、虚报刊播信息、虚报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以及参评作品与刊播作品不一致;不存在参评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或因违反评奖规则等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不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初评、公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根据广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选有关处罚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对我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作者(主创人员)和编辑的处罚。
承诺人(主创人员)
报送单位主管领导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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