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体育局印发《关于对我区参加第33届奥运会等重大比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的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记大功奖励、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等5个集体记功奖励;给予曹利国等同志记大功奖励、蒋惠花等5名同志记功奖励、陆锋等18名同志嘉奖。
其中,梁小梅是由浦北培养输送的运动员。
2023年以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领导的关怀支持下,自治区体育局等单位精心组织广西运动员参加了第19届亚运会、第14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第33届夏季奥运会等大赛。经过运动员、教练员的顽强拼搏、敢于争先,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取得1枚银牌、1个第八名,在第19届亚运会取得5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6个第四至第八名,在第14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取得1枚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21个第四至第八名的好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广西增添了光彩,展现了新时代八桂儿女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积极营造奋发向上、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给予在以上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记大功奖励、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等5个集体记功奖励;给予曹利国等同志记大功奖励、蒋惠花等5名同志记功奖励、陆锋等18名同志嘉奖。希望受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加快广西体育事业发展不断创造新的业绩。